這兩年忙著跟日本商社打國際官司,才有時間停頓腳步下來!也才有機會回到離開二十六年的曲棍球隊,回想永和國中三年級當選曲棍球國手,要去美國參加比賽,但是 卻要自費二萬五千元,若是比賽成績優異可以保送體專,這樣的安排我父母親是反對的根本不希望我這走條路!

008.jpg 十七歲的我

自從認識她之後,我就跟教練還有球隊斷了關係,這件事我也未跟她或其他人說起,因為是自己選擇的路,無從抱怨起!打球就從此消失在我的記憶當中,認識她是因為同學想追求她當女朋友,當時幾個男同學陪著到當時的K書中心,因為女方婉拒同學的追求,男同學使計要下藥迷昏,在我的勸阻及換我的邀約,在所有餐費我買單下圓滿結束!而隔日我與她看了一場電影當作交代後,這樣也算是認識她的開始,但卻不是交往的起點,因為當時我是無心要交女朋友,只是為了要救她!今天說出並不是要邀功.

看完了那一場電影後,我在學校遇到她也只有點頭打招呼,也未曾再約她出去過,就這樣各過各的生活,也沒任何交集過了,後來我認識了一位別校的女生,她大我一歲,她姊姊是陳姓名模,我在她打工的地方認識她的,有一次她下班我陪她坐公車要回家,才知道她和我一樣住忠孝東路五段,就這樣交往了三個月,我們之間就像一般的純純的愛,只是牽牽小手的小情侶, 由於我小她一歲,嘴巴雖說不介意,但驚爆點在有一天爆發了,這一天打電話給她想要跟她約會,她卻說已經有約了,我算是備胎而已!那一天是我哥結婚的日子,歡喜的日子我卻淚流滿面!雖然結交三個多月的時間,卻算是我的初戀,真是椎心之痛!

因為是發生在校外,沒有任何同學發現,其實會跟三個月的初戀分手,最大的原因是我學校有很多學妹寫情書給我,我都一五一十的跟他說,其中一位是德國混血兒,但我都加以拒絕,自從失戀後,整個人魂不守舍的,同學見了建議談戀愛是治療失戀的藥方,就這樣我接受了學妹的邀約去看湯姆克魯斯主演的"捍衛戰士"也常常下課後,到忠孝東路的溫蒂漢堡約會,因為他家住安和路我家住忠孝東路,而我當時還未考駕照,只能搭公車送她回家,後來 她同班同學打電話到我家,告訴我她跟我交往是有目地的!果真不久她就提出分手,在我剛放進感情的時候,就這樣又遭受一次傷害,(在分手的十年後,有一天我在台中的金錢豹酒店喝酒喝醉了,有一女子喚我本名,抬頭一看卻是她, 之後了解她男朋友吃軟飯,靠她賺錢還賭債!真是不歸路).

     就在感情一再受創之後,在一位女性友人開釋,我的她為什麼是她?我才恍然大悟!我問友人我與學妹交往常常遇到她,她知道了不會介意嗎?友人說事情過了她願意重新接受我, 就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又重逢了,也真正的開始交往, 原本再度相逢應該是喜悅的開始,但是 對於我來說卻不是,沒多久學校的教官在謀一天上課時,廣播我的名字.

013.jpg 

 我與她的合影!25年前沒有亞曼尼 古馳 只有麗寶馬龍!衣服我還留在!

015.jpg  她的倩影!

我不清楚狀況下,趕去向教官報到,在教官不明就理的訓斥一頓,我哭著雙眼似懂非懂的接下切結書!後來回過神看了內容之後,多少懂了一些狀況後,悲傷的簽下切結書!原來她家世不凡,父母親管教甚嚴,這一次要我簽下切結書,是她母親的主意,切結書的內容如何?因為過了二十幾年了,我也忘記了~忘了~是選擇性失憶!這麼不堪的往事,記不起來反而是對我好吧!?當初會跟教官吵也是因為學校"班對''這麼多!?為什麼獨獨要我簽切結書?當初我很不能釋懷!唸書的時候也不清楚金錢觀念,我從小生長在鄉下,雖然我是台北出生(母親是木柵望族),但是 就是井底之蛙!怎麼跟她家的家世比呢?我記得她曾經跟我說過她爸只是銀行的董事,在家養養蘭花,養的蘭花來頭不小!是當初蘭花大盜最喜歡偷的"達摩蘭"一株二十幾年前可要上千萬!

或許她母親當時已經把我做過身家調查了?以現在的眼光,我自認家世配不上她,也不會跟她繼續交往!我也不會簽下切結書!而當時我只是一昧的愛她,並不清楚自己那麼不堪讓人看不起!確實我爸因家族還有投資失利,三十年前虧了兩百萬!及我叔叔當我姑姑擔保,鄉下祖產要被拍賣!我爸又把積蓄兩百萬拿來還債!就這樣子我們舉家遷到台北了,因為我爸在家鄉也待不下去了,這四百萬的積蓄是我爸在鄉下包工程蓋校舍,還有我媽在台中(當時有美軍駐地)開酒吧賺來的!031.jpg 三十幾年前當時開酒吧的媽媽!

 

據我對她的了解,雖然她家長反對我們交往,以她叛逆的個性,一定是鬧了一次很大的家庭革命!後來她母親妥協,而另意要我簽下切結書的!我也忘記是否跟她提起這件事,不過我的印象當中我是沒跟她說,由於這樣失衡下,我的潛意識也有些叛逆的因子!

這件事之後~我會借題發揮,故意叫她同學轉達要她限時線地點碰面,讓她吃盡苦頭,但是 她總能排除萬難的到達,那時我被感動了!之後就不在這樣故意挑剔她,有一次她寫了一封信:我們已經通過這樣的考驗了,希望互相不要傷害對方!也不希望讓我掉眼淚,說我的眼淚是最珍貴的,期望我們的未來!之後常常溫馨送她回家,不過總是送她到她家路口,甚至不能讓她家鄰居撞見!這樣的情況我不以為意 但是 她比我大一歲,想法也比較細膩,所以 她也是對大我一歲感到不安全感!這些存疑也一直留到分手時.

1987年學校畢業,沒有立即去當兵,一直在等待!她跟我之前在永漢學日文,也預計要去日本繼續求學,當初她幫我們申請了慶應大學的語文學校,這時我跟她父母親已經比較沒隔閡了,我們也計畫等我當完兵回來結婚!然後在她陽明山山上蓋別墅,然後再一起去日本求學,好美的計畫,只能做做夢~

就在等當兵的日子前,她在她家附近的一家叫AUDI的咖啡簡餐店打工!為了看住她怕受騙我也過去應徵,就這樣子我每天騎著偉士牌從忠孝東路五段,騎到民權&吉林路去上班,而且是上晚班!上到凌晨一兩點~那時我中午在台視公司幫家裡賣便當!一個中午要賣三百個便當,很多當時的明星都喜歡吃我家的便當,像郭小莊每天開著他的VOLVO車,好像得來速點雞腿餐一樣!這應該是最早的得來速吧!?呵呵!我也很喜歡吃我媽炸的雞腿飯,這輩子可能再也吃不到了!?另外也很多外商的老外也喜歡吃,因為我媽的英文很棒,能夠跟老外溝通,這都拜他以前開酒吧所賜!不過雖然很賺錢,我媽喜歡賭 打麻將~三天三夜都不回家的, 曾經把賣便當賺的錢輸了三百多萬!當時要是在台視公司附近買個店面,也比輸掉還要好吧~總歸是我爸媽一點理財觀念也沒有!之後我才要這麼拼命完成我的奮鬥史~

到了1988年~我接到兵單,我準備去當兵了009.jpg 19歲的我

014.jpg 20歲的她~

 就在我要去入伍的前夕,我的初戀女友打電話約我見面,我先知會我的女朋友,徵求他的同意之後,才去忠孝東路四段的I'R赴約!見了面她劈頭就要求我跟他復合!或許我在赴約前就想到的,也想到該怎麼對她說了,我也讓他清楚現在我有穩定交往的女朋友,並不怪她當出傷害了我的感情,她的感情路走的也是跌跌撞撞的,走了一圈才知道當初我的好!我說:這都來不及了,我現在有一個愛我的,我也愛她的女朋友,我想這是我們最後見的面~(十幾年前我在日商公司上班,曾經台北出差在明德春天百貨遇到她全家福,不過她先生好像五十來歲的,這也是我最後一次見到她)見完面我立即去見我女朋友,跟她說見面的談話內容!她也明理的相信我所說的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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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atsu45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